劉瑞復:市場經濟,只是社會經濟的一種經濟形式
時間:2023-04-10 00:11:18 來源:紅色文化網 作者:劉瑞復 點擊:
市場經濟—憲政—市民社會,是中國另類意識形態的根本理念,是另類意識形態者們言論和行動的綱領。在這集經濟、政治、社會三位一體的綱領中,經濟是基礎的、決定性的,有相對獨立性。這是他們首先抓住“市場經濟”大做文章的原因,也是把作為社會經濟的一種形式的市場經濟擴大到整個社會經濟,乃至整個社會的原因。
樹欲靜而風不止。最近,“市場拜物教”的信徒們都跑出來了。一些人好像從西方上帝那里嗅得了天機,拼命鼓吹“市場經濟”,鼓吹“資本至上,市場萬能”。與之相伴隨的,是對馬克思主義毫無忌憚的攻擊和詆毀。“馬克思欺騙了全世界”,“不是消滅私有制,是揚棄私有制”,“剩余價值是雇主、職業經濟人,還有工人共同創造的”,現在是“勞動剝削資本的時代”等等。我們黨提出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人民至上”,另類意識形態玩弄伎倆,把“社會主義”弄沒了,“人民”弄沒了;我們黨提出的是“馬克思主義行”、“馬克思主義真理之光”,“行”弄沒了,“真理之光”弄沒了。
誰都知道,對于自由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馬克思主義所持的是鮮明否定的立場;況且,自由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已經成為歷史陳跡??蛇@些人還是帶著西方二三百年前“市場經濟”那一套,招搖過市。幾十年前是這一套,現在還是這一套,沒有什么新長進、新把式。時代不同了,一襲舊時披掛再闖江湖,不會“翻車”嗎?會的,因為諸葛亮的“空城計”只能唱一次。
一、原本意義上的市場和市場經濟
在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的整個社會經濟運行過程中,交換是連接生產和消費的重要環節。從這個意義上說,市場就是交換。
早在原始社會晚期,便出現了物的交換。
國外有學者描述了最初的交換——物物交換。在部落外有掠奪交換、無言交換;部落內部有贈答交換。“掠奪交換”,是狩獵部落在農作物收獲期夜間闖入農田,掠奪農作物,并把帶去的剩肉放在田地里。“無言交換”,是狩獵部落夜間將獵獲物放置在一定場所,并畫出所需要的獵獲物,第二天對方部落將所要獵狩物交給他們。“贈答交換”是本部落內部成員相互贈與物件的交換。這與現代法上贈與無返贈義務是不同的。
貨幣出現以后,開始了幣物交換,使買賣逐漸從物物交換中分化出來。在買賣關系的進一步發展中,注入了誠實信用要素和責任要素,合同便產生了。合同關系發生的根本歷史動因是社會分工,其直接經濟原因是交換。合同正是商品交換的憑證。我國早期的合同,合同劈為兩半,雙方當事人各執半,所謂左卷、右卷。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商品交換中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憑證。
商品交換需要有交易的場所,市場便產生了。神農氏(炎帝)時,“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周易》)這里,“交易”的是“天下之貨”。這樣的交易,顯然超越了地域和交易品種的局限。神農氏(炎帝)時便有如此規模的市場經濟,而號稱市場經濟國家的歐洲和美國,當時還是一片荒原。在距今五千年-三千年的四川“三星堆”遺址,大量青銅器、金箔、黃金面具等,制作精良,說明當時采礦、冶煉、鑄造技術已高超于世。奴隸制社會的周朝,鑄造業、制陶業、紡織業、農業、工商業相當發達,形成了不同的產業部門。青銅農具、谷物、布匹等都是商品。明宋應星的《天工開物》,對于金屬鍛造技術、紡織和染色技術、車船建造技術、榨油技術、制酒技術、制鹽技術、制糖技術等等,描述翔實,并配以插圖?!短旃ら_物》揭示了明末資本主義萌芽時期的狀況。這是商品經濟,也是市場經濟。
由上述可見,市場是商品交換的場所,交換經濟是商品交換的經濟。
支配這種商品交換經濟的規律,是價值規律。這是商品的價值量取決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商品按照等價原則進行交換的規律。價值規律的核心是價值決定價格。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是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到市場上賣雞蛋、手工藝品,買回鹽巴和布匹,“為買而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是“為賣而買”,賣出產品,買入生產資料,以擴大生產和再生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供需規律、競爭規律等也在同時起作用,但基本規律是價值規律。這些經濟規律,是市場經濟的現象和經濟過程本質的、必然的聯系。
“市場經濟”就是交換經濟,可稱為“交易經濟”。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四個環節中,交換屬于商品的買賣。所謂“交換”,不包括生產、分配、消費。只有具有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鏈條整體的經濟,才屬于“社會經濟”。交換環節具有相對獨立性,盡管同其他環節是緊密聯系的。“社會經濟”是總范疇,交換經濟或曰市場經濟是屬范疇。因之,不可以用“市場經濟”術語替代“社會經濟”術語。那種認為市場經濟就是社會經濟的看法,只看到市場對社會經濟影響的表象,既不符合社會經濟原理,也不符合經濟運行實際。
在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的整個社會經濟中,生產是基礎,是決定性的環節。沒有生產,就沒有社會經濟。正是物質資料的生產和再生產,決定了相應的交換、分配、消費,決定了社會經濟的增長或衰退,以及商業、金融業和服務業等的變化。由此可見,生產處于社會經濟的主導地位,起決定性作用。
生產同交換的關系,一是決定與被決定關系,交換的內容、形式和規模,是由生產決定的;二是交換的性質同生產的性質相一致,有什么性質的生產,就有什么性質的交換,私有制的生產要求私有制的交換;三是在一定情況下,交換對生產具有反作用,交換能夠促進或限制生產產品的流通和速度。
在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起決定性作用。馬克思明確指出,“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有什么樣的生產方式,就有什么樣的交易和交易經濟。反過來,說有什么樣的交易和交易經濟,就有什么樣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肯定是“昏熱的胡話”。把“昏熱的胡話”當作不可置疑的真理,看來另類意識形態者們病得不輕了。
交換與生產的相互關系原理告訴我們,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經濟工作的中心環節始終是生產,要抓住生產不放,要圍繞“促生產”形成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虛擬經濟”、“泡沫經濟”、“杠桿主義經濟”、“投機倒把經濟”、“賭博經濟”、“三只手經濟”等等,連“生產”的影子都沒有。關于“生產”的術語、話語,應當占據社會輿論的主流。“市場”、“市場經濟”、“市場主體”術語,要恢復本來含義和位置,其話語,只能局限于一定范圍,不能鋪天蓋地,言必稱之。
另類意識形態用交換的“中介”、“橋梁”地位和作用,取代生產的決定性地位和作用,進而取代整個社會經濟,從而形成整個社會的“交易化”、“市場化”。這就是鼓吹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要害和實質。
二、市場經濟產生的前提和歷史動因
氏族社會的分化是市場經濟產生的前提條件。
一是生產力的發展與社會分工引發氏族社會分化。
氏族社會分化,是生產力的發展與社會分工的結果。經過三次社會大分工的長期發展,社會分化最終形成了。
經典作家指出,羅馬建城(約在公元前753年)是以氏族為基礎的societas(社會)的,并和以地域和財產為基礎的civitas(國家)并存;后一組織在二百年間逐漸取代了前者。我國大汶口文化(公元前4040年-2240年)遺址考古發現表明,當時每個墓葬隨葬品數量的多少已經十分懸殊,有的一二件,有的百件以上。這說明當時氏族社會成員貧富分化日趨嚴重。
二是分配發生不平等,形成了家庭和個人財產上的差別。
分配是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有了產品之后,通過交換和分配,才能進入消費。分配是生產和消費的中間環節。分配的性質、原則和分配形式,是由生產方式決定的。只要知道生產關系和交換關系的前提,就可以確實地推斷這個社會中占支配地位的分配方式。
據考古發現,在一個洞穴里,原來每處堆放的獸皮、石器、野果等,是分別堆放的。后來的情形不同了。這一處,這些東西堆放在一起,另一處,則或多或少地并不完全地堆放在一起。這說明在原始社會后期,由于共同財產到個人財產的轉變,分配方面發生了不平等。這是原始共產主義交換關系開始解體的標志。
三是從習俗權利義務的同一性到權利義務的分離和對立。
馬克思在《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里說,氏族的規章就是具有成文法效力的習俗。習俗是調節氏族關系和氏族成員行為的準則。氏族社會的秩序靠習俗來維系。在習俗上,不存在權利和義務的差別。就是說,權利就是義務,義務就是權利。做一件事情,究竟是權利還是義務這種問題,正如吃飯、睡覺、打獵究竟是權利還是義務的問題一樣荒謬。
這種權利義務的同一性,是由原始公有制經濟決定的。由于個人之間不存在壓迫和奴役關系,個人和個人之間、個人和集體之間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對于公共物品不存在“你的”、“我的”問題,因此沒有權利和義務的區別。
隨著分工和交換關系的發展,私有觀念、私有財產產生了。因為有了“你的”、“我的”之分,就出現了交換關系中這是“我的權利”,那是“你的義務”,權利、義務便逐漸分離了。氏族的首領和富人利用地位和財富擁有權利,一般氏族成員承擔義務,而權利又轉化為權力,使權利和義務具有了對抗的性質。
市場經濟是社會關系中的一種經濟形式,其產生的歷史動因可有兩個方面。
一個方面是私有財產和私有制的形成。
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目的,是獲取并增加財產。市場經濟是占統治地位的財產關系的固化形式。在原始社會,習慣所保護的是氏族或部落的占有,而私有制產生后,私有財產沒有法律的保護就不可能存在。法律把實際占有財產確認為私有財產。作為私有財產的自然對象和勞動成果,土地、牲畜、貨幣和剝削壓迫奴隸等,由法律加以保護。因此說,市場經濟是從財產的所有和由此產生的財產關系中產生出來。
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指出,氏族首領和富人除了表現為商品和奴隸的財富以外,除了貨幣財富以外,這時還出現了表現為地產的財富。正是私有財產,使人們按照他們的財富的多寡來規定權利和義務,于是氏族制度遭到了新的失敗。氏族成員之間的財產差別,炸毀了各地仍然保存著的舊的共產制家庭公社,同時也炸毀了在這種公社范圍內進行的共同耕作制。
所有制的最初形式無論是在古代世界或中世紀都是部落所有制。個人的所有權則局限于簡單占有,但是這種占有也和一般部落所有制一樣,僅僅涉及到地產。無論在古代或現代民族中,真正的私有制只是隨著動產的出現才出現的。
為了保障單個人新獲得的財富不受氏族制度的共產制傳統的侵犯,使以前被輕視的私有財產神圣化,不斷加速的財富積累,蓋上社會普通承認的印章。市場經濟不僅可以使正在開始的社會劃分為階級的現象永久化,而且可以使有產階級的權力和統治永久化。
另一個方面是階級差別和階級劃分。
階級差別和階級劃分,是私有財產和私有制的必然結果。
分配差別的出現,也出現了階級差別。這些階級既然已經由于分工而分離開來,就在每一個這樣的人群中分離開來。逐漸地,社會分裂為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統治階級和被壓迫階級,其中一個階級統治著其他一切階級。
私有制和階級產生以后,奴隸主階級和社會其他成員的利益和階級要求截然對立,人們的觀念發生了根本分野。在這種情況下,原來氏族社會在交換中共同遵行的習慣逐漸失效,習慣便被國家制定和認可的交換行為規則——習慣法取而代之。
氏族組織實行全體氏族成員的原始民主管理,沒有同社會脫離并駕于社會之上的公共權力。氏族的最高管理機關是氏族議事會,決定氏族的一切重大問題。氏族的所有成年男女享有平等的表決權。部落議事會由各氏族的酋長和軍事首領組成,開會時全體部落成員參加,都有發言權,決定全部落的重大問題。部落聯盟有聯盟議事會,也是由酋長組成,對聯盟事務作最后決定。沒有特殊武裝部隊,如果發生戰爭,大半都由志愿兵來進行。
社會管理,靠酋長的威信、社會輿論和習慣來維持。
然而,由于社會生產力和分工的發展,氏族社會需要賦予少數人以某種權利,執行維護共同利益的管理職能。隨著階級的出現和階級統治的形成,起先的社會公仆逐步變為社會的主人,民主議事機構逐步變為階級統治的機構。在這種情況下,平等的權利也隨之變為權力,即御使他人服從之力。這樣,社會管理的性質和內容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商品和商品交換按習慣進行的管理由法律取而代之。
雅典國家產生的形式,是直接地和主要地從氏族社會本身內部發展起來的階級對立中產生的,具有典型性。隨著奴隸主階級和富人的勢力日益增強,經過長期變革,公共權力是通過部分地改造氏族管理機關、部分地設置新機關,最后全部以真正的國家權力機關來取代它們實現的。
市場經濟是在下列兩條路徑上展開的:
物的有用性—私有觀念—私有財產—私有制—私有權—市場經濟。
物的所有性—所有權—階級差別—階級劃分—國家和法律—市場經濟。
這就是市場經濟產生和發展的邏輯線索。這里的“兩條路徑”,只是思維抽象的結果。實際上,作為“物的有用性”和“物的所有性”,是統一物的兩個方面,其在市場經濟產生和發展過程中始終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譬如,生產方式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在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是統一的。生產力是生產方式的物質內容,生產關系是它的社會形式,只是在思維抽象中,把兩者分開。
在“物的有用性”術語中,“物”是社會關系中的物質實體(當代的影像、流量、網絡也是物質實體),其“有用性”既是事實判斷,也是價值判斷。
“物的所有性”,是說社會關系中的任何財富,都具有“所有性”,就是歸誰所有。沒有歸屬的財富是不存在的。“無主財富”也是有主的,這個主是國家。財富的歸屬便是財產。資產者說是我們創造了財富,馬克思憤怒地指出,不,先生們,工人創造的財富成為你們的財產,而工人卻一無所有。
所有經濟關系中的主體,是有社會性、階級性的,這很容易理解。那么,客體有沒有社會性、階級性呢?譬如一臺機器。有人說,機器沒有什么階級性。“這臺”機器,是誰生產出來的,你買來這臺機器是屬于誰所有,誰在這臺機器上工作,誰是監工,等等,這里面沒有階級性嗎?工人破壞這臺機器,這臺機器被人偷走了,這里面沒有階級性嗎?凡是社會關系中的客體,都有社會性、階級性。一塊自然狀態的石頭,進入社會關系之后,它的社會性、階級性就顯現出來了。拿在犯罪分子手里,是殺人的兇器;拿在科學家手里,是地球物理學的研究對象。“X股份”說,改革當初的承包制、鄉鎮企業、經濟特區是三塊石頭。這三塊石頭是砸向哪里的,他沒有說,可誰都知道是砸向哪里的。
在私有制和階級的社會里的市場經濟,一定是社會的、階級的。脫離社會的市場經濟,脫離階級屬性的市場經濟,是不存在的。因此,對于任何社會形態下市場經濟的性質、狀況和問題,必須到社會關系中去尋找,到階級關系中去尋找,而不能首先到上層建筑、哲學和思想、理論中去尋找。
三、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形成
英國的經濟史告訴我們,自由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經歷了家庭生產制度、代產包銷制度和工廠制度三個階段。
早期自然經濟下進行生產活動和交換活動的一定組織性主體,是手工作坊、手工工場。手工業家庭是以家庭成員為主從事手工業生產的主體。除了家庭成員,有的還招收幫工,但他們之間的關系,限于師傅與徒弟的關系。“家庭生產制度”,是擁有勞動力并足以自給自足的家庭,在某一事業領域獨立進行生產和銷售的制度。由于生產工具簡單,產品價格有限,使家庭很容易建立起這種生產作業,又可以通過家庭成員直接把產品打入市場。同時,由于受交通運輸不便等自然條件的限制,外地競爭對手較難進入本地市場。這種家庭生產制度適應當時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狀況。
從個人(家庭)主體過渡到組織主體的前提條件,是經濟活動與家計活動分離。在家庭生產制度下,生產效率低下,產品滿足不了市場的需要,而且商人從家庭手工業那里采購的產品的產量和質量等,又不能受其控制。“代產包銷制度”由此產生。這一制度,開始是雙方在約定的價格內收購家庭生產的全部產品,后來進一步發展為由收購商提供原材料和生產工具,再以一定價格收購其產品。這樣,家庭就不再是自行生產的單位了,而是為包銷商生產的單位。這是家庭的經濟活動與家計活動分離的開始,其徹底分離,是工廠制度形成之后的事情。
工廠的設立是組織主體演進的成果,是社會經濟生活中組織性主體占主導地位的歷史性開端。“工廠制度”形成的動因是:
首先,基于家庭生產形式的局限性和弊端。在分散的家庭生產下,包買商往往要把原材料和工具分配到相距較遠的眾多家庭手工業者手里,而由于沒有一定的耗料標準,所以控制不了原料的使用(私下節省下來出售獲利),法律雖有明文規定不許偷工減料,若有偷工減料的中間商可訴至法院,但實踐中糾紛普遍,難于解決。當時的社會生產,迫切需要將家庭生產集中起來。
其次,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使之有必要把勞動力集中起來進行共同勞動。隨著失去土地的農民越來越多,為滿足日益增長的商品市場的需要,由包買商建立集中生產的手工工場逐步擴展。
最后,手工工場逐步發展為不同的工業部門,機器的發明及運用,使工廠制度最終確立。手工工場以手工勞動為基礎進行生產,這既不能進行大規模生產,又不能把小生產者從本部門中排擠出去。動力機械的問世及其商品化,使整個生產及其程序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新機器價格昂貴,一般生產者難于購買,而使用新機器生產所需的資本又無力支付。于是,機器被集中在一處,工人也被集中到同一場所進行集體勞動。
17世紀中葉起,西方工廠制度摧垮了工場手工業的統治而取得了歷史性勝利。工廠制度的特點是:
第一,工人、機器、設備和原材料都集中在一座或一組廠房里,進行集中生產,而不是分散在農村或手工業家庭里。
第二,工廠對原材料、生產和產量有統一計劃,并對其進行管理、監督和控制,而原來是原材料和產品由包買商控制、生產由家庭控制。
第三,產生了勞動雇傭關系。生產資料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屬于資本家,作為生產勞動者的工人處于無權和被剝削的地位。
第四,工廠制度是新型的社會生產方式,提高了社會生產力。同時,雇傭勞動者,也成為了機器和技術的附屬物。
從此,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也隨著工廠制度的確立而形成。
“家庭生產”、“承包”、“建私人工廠”,這幾百年前產生資本主義經濟的前后接續的“制度”,同中國另類意識形態20世紀的夢幻情景,何其相似乃爾!
棺材鋪的老板希望十里八街多多死人,痢疾藥制造商希望人們大拉肚子。這是資本的本性決定的。市場經濟是有社會性、階級性、時代性的。雇傭勞動者與資產者根本不存在“天然平等”;社會上10%的人占有80%的財產的市場經濟,根本不可能“是有經濟效率的、是促進生產力發展的”;而復制西方二三百年前作為歷史過程的自由資本主義,在當代根本不是歷史的前進和社會的進步。
四、“市場經濟”術語是從商品交易特征概括出來的
市場經濟是單純從某種經濟特征的角度概括的。人們常說的“地攤兒經濟”、“ 5G經濟”、“黑色經濟”等等,是為突出某種經濟形式,就從某種經濟特征的角度來提煉象征性術語。1990年,聯合國研究機構提出“知識經濟”的術語。1998年,聯合國經濟合作組織對其作了定義性說明,指出“知識經濟是建立在知識和信息的生產、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經濟”。這里,“知識經濟”是在社會經濟中,以知識和信息為特征的一種經濟形式。在任何經濟形態中,都具有資金、物質資料、勞動力、智力和信息等要素,只是“知識經濟”更突出智力和信息要素罷了。
這很容易理解。地道戰、地雷戰、麻雀戰,是從某種戰爭特征的角度概括出來的。它們的總體性概念是人民戰爭。人民戰爭是一系列屬概念的集合體。人們不能僅以一個種概念、屬概念來替代總概念。
同市場經濟一樣,“計劃經濟”、“法治經濟”、“道德經濟”等等,都是從社會經濟的某一特征出發而概括出來的。
“市場經濟”術語的對應術語,不是“計劃經濟”。計劃經濟是在社會經濟中的以計劃為特征的一種經濟形式。
資本主義經濟從萌芽發展到“工廠制度”后,計劃是不可避免的。在經典作家的經濟學著作中,全方位地揭示了工廠計劃性。生產計劃、作業計劃、訂貨計劃、勞動時間分配計劃、藝習所計劃等等。同時指出,“在工廠內部的系統的、有計劃的、有規則的、在資本的指揮下進行分工”,“各生產部門之間有計劃分配勞動時間”。特別是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二冊《資本的流通過程》里,論述到“實現勞動的客觀條件的分配”時,提出“有計劃、按比例的社會生產”(《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0卷第188頁)。
而且,也存在“超工廠”性的計劃。如工廠合并計劃、同其他工廠合作計劃、貿易計劃、貢品征收計劃、土地(地塊)分成計劃、建立蘇格蘭新教徒移民區計劃、經濟復興計劃等等。
資本主義進入壟斷階段后,制定“國家計劃”成為國家的一種職能。除美國外,法國、德國、日本的“國家計劃”是很著名的。法國于上世紀40年代,制定了中長期經濟計劃;50年代制定了經濟計劃;60年代至80年代,制定了十個經濟計劃。日本的經濟計劃針對性強,如經濟自立五年計劃、新長期經濟計劃、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期經濟計劃、社會經濟發展計劃、新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經濟社會基本計劃、新經濟社會七年計劃等等。
計劃是西方國家“發明”的。從企業到國家,制定了這么多經濟計劃,卻不說自己是“計劃經濟”國家,怎么非說中國是“計劃經濟”國家呢?他們把社會主義經濟同“計劃經濟”劃等號,扳倒“計劃經濟”就扳倒社會主義經濟了。另類意識形態以批判“計劃經濟”為借口,矛頭指向社會主義經濟。抹去“社會主義”這個政治色彩,變“計劃經濟”為“純經濟”領域,就為中國另類意識形態的經濟“改革”提供了依據,也能為民眾帶來似是而非的滿足。模仿歌劇《貨郎與小姐》里的一句對白吧:想發財嗎,工人農民,想發財嗎,官人知識人,想發財我就告訴你們,離開計劃經濟這個壞蛋,嫁給市場經濟,你家里就有大把大把的光燦燦的黃金。光燦燦的!
最近,有人跑出來說:“市場經濟是有史以來,唯一能達到共同富裕的機制”,市場經濟“沒有公權力介入”,企業家有“創新進取精神”;計劃經濟造成“人為的共同貧困”、“分配不公”。這不是小品里說的“睜眼兒說瞎話”么?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搞了二三百年了,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何來“共同富裕”,何來“共同富裕的機制”?日本上世紀70年代才出現“三大神器”(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進家庭,我國80年代也開始進入了,這難道不是社會主義經濟的趕超成果嗎?而新中國成立后,人民走在幸福之路上,根本不存在“共同貧困”,其分配公平,舉世皆知。把鼓吹“市場經濟”和否定“計劃經濟”捆綁在一起宣泄,以我們黨提出的“共同富裕”、“創新”這些新詞匯做假面具,是這一波卷土重來的新動向。
“市場經濟”是一種經濟形式。在工廠制度形成之后,就沒有什么純粹市場經濟了。在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并存的時代條件下,一國社會關系中的市場經濟,要么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要么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另類意識形態者們把市場和計劃對立起來,在批判“計劃經濟”的名義下,鼓吹“市場經濟”。這種“市場經濟”,只能是“自由資本主義經濟”。
在我國,“市場主體”同“市場經濟”一樣,是很興旺的詞語,人們總是掛在嘴上。“慶祝市場主體奠基儀式開始”、“市場主體正在研發世界領先的新產品”,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企業剛奠基動工,就成“市場主體”了,企業正在研發產品,就成“市場主體”了。這是“市場主體”成精了吧?西方沒有一個媒體把“市場主體”整天掛在嘴上的。你說怪也不怪?
經濟關系形成的重要前提,是這種關系的主體性,即經濟活動由主體進行,經濟關系有主體參加。經濟主體是從現實的、具體的社會關系中去定義和限定的。能不能參加經濟關系、可不可以參加“這個”經濟關系,取決于主體的資格。
“主體資格”包括取得主體資格的經濟可能性,也包括實現主體資格的法律現實性。“經濟可能性”,是具有經濟能力參加經濟關系。如生產醬油的,有沒有生產電腦的能力。“法律現實性”,是具有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并通過自己參加法律關系,實際取得權利、承擔義務。一個經過注冊登記的建筑設計院,設計建筑物,有“經濟可能性”,但能否“實際參加”,即依據具體法律規定,享有具體權利、義務,參加法律關系,要依據法律規定。“這個”建筑物,必須具有一級資質的建筑設計單位設計,“這個”設計單位只有二級資質,就沒有“法律現實性”,就不能成為“這個”建筑設計的主體。
由此可見,是不是經濟主體、能否成為法律主體,是有嚴格要求和程序的。主體資格是依法取得的,也就是說,沒有法律根據,任何社會主體都不能取得主體資格。取得了主體資格,使該主體具備了參加經濟關系的可能性,而只有把這種可能性變為現實性,即參加具體的法律關系,才能使自己的主體資格體現出來。
經濟關系由不同主體進行不同活動形成了“關系鏈”。由于經濟關系的具體性、相對性,決定了在這種“關系鏈”上的相互關系場合,只能是當事人和相對人結成具體的法律關系。這里,不可能存在空泛的漫無邊際的“市場主體”。況且,市場關系是交易關系,不能替代經濟關系,經濟關系包括市場關系在內的社會經濟關系的總和。僅就市場關系而言,國家機關購買辦公用品,是買賣關系,但我們能簡單地說國家機關是“市場主體”么?把國家機關說成“市場主體”,是會鬧國際笑話的。
沒有“經濟可能性”就說“市場主體”,沒有“法律現實性”就說“市場主體”,實在是情急了,好像生怕西方不知道你們是在搞“市場經濟”似的。應當明確,只有主體是交換主體時,方可稱為“市場主體”。也就是說,進行生產、分配、消費的主體,以及國家和國家機關,是不能稱為“市場主體”的。如同一個人只有參加運動會的場合,可稱為運動員(主體),到飯店吃飯稱顧客,到劇場看節目稱觀眾,到施工工地稱泥瓦匠,如此等等。在這些場合,仍然稱呼運動員(主體),大家就莫名其妙了,就把飯店、劇場、施工工地當成運動場了。這就全亂套了。
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由于私有制的功能,使整個社會都“市場化”了。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都“市場化”了,教育、文化、醫療衛生、體育以及婚姻家庭、生老病死等社會領域“市場化”了,人身和人體器官“市場化”了,是非標準、道德、良心“市場化”了,意識形態“市場化”了。“市場化”也揭開了司法審判的神秘面紗。法袍是資產階級發明的,可法袍的后背縫制著一個口袋。做什么用的?裝“金銀細軟”、股票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判決書)。這種市場經濟交易,何其美妙,何其和諧??!
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國家意識形態是馬克思主義。政治是統帥,是靈魂,政治是一切經濟工作的生命線。要使“人民至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傳承紅色基因”、“繼承黨的優良傳統”和“打破現代化=西方化的迷思”等政治要求在經濟領域落地生根,而不能政治、經濟“兩層皮”,各吹個的號,各唱個的調。貫徹落實“兩個確立”的阻礙,關鍵在于“關鍵少數”的“中間梗阻”。
我們必須與資本主義經濟思想劃清界限。如果整天言必稱“市場經濟”,整個社會“交易”掛帥、“金錢元帥升帳”,那中華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氣節,社會主義的立國之本,同內外敵對勢力斗爭的立場和勇氣,到哪里去尋找呢?只有到空談家備用的具有政治色彩的詞匯庫里去尋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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